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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菜收1500元的商家,为什么还没有对消费者退一赔三?_独家

聊点看法     2023-01-28 16:47:57

2023年开工第一天,我们来讲讲消费欺诈的问题。

为什么要讲这个,因为我看到几个事儿。


(资料图片)

广西北海,几个游客去饭店吃饭,点了4个菜,收费高达1573元;

陕西西安,一名女游客点了一碗价值58元的大烩菜,上桌后就是一碗白菜汤;

安徽亳州,一名女子打包一份椒麻鸡,回家打开发现里面有整整23个鸡屁股。

这几件事儿怎么解决的呢?

椒麻鸡的事儿,老板说装错了,重新给换了一只鸡,其他两个事儿,当地相关部门都已经介入调查,北海的已经立案。

网友爆料北海吃饭被宰

这三件事儿有一个共同点,经营者都涉嫌消费欺诈。

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找商家要求退一赔三,或者退一赔十,但是在这三个案例中,我们没有看到和商家赔偿有关的任何信息。

4个菜收费1500元的商家,曾经被多次投诉,一只椒麻鸡装23个鸡屁股的商家,重新赔只鸡就完事儿了。

在我们的生活实践中,也很少看到有商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赔偿,那到底是为什么,消费者拿惩罚性赔偿这么难?

除了消费者本身嫌麻烦不追究责任的原因,毕竟这类案件不告不理。背后到底存在什么问题,我们来好好讲一讲。

4个菜1573元

所谓的惩罚性赔偿,就是法律对因故意、恶意、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法行为,处以高于传统损害赔偿金额的惩罚。

食品安全领域,我们常讲的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等,就属于惩罚性赔偿。

这是个舶来品,早在18、19世纪,英美等国家已经开始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1979年,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统一产品责任示范法》,第一次把在产品质量责任中适用惩罚性赔偿,以法律条文形式确定了下来。

原文是这么说的,“如果原告能充分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于销售者应当考虑消费者或者其他人的权益而没有考虑造成的,那么原告应当获得惩罚性赔偿。”

应当做某事而没有做,用法律术语来讲,就是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者过失心态。在这种情况下造成消费者或者他人损害,应当进行惩罚性赔偿。

而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提到惩罚性赔偿的有三个地方,分别是《民法典》第1207条、《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原文我贴在这里,方便大家查看。

法条原文

除了这3部法律,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比如2021年发布的《食品安全纠纷解释(一)》,以及2014年发布的《食药纠纷适用规定》。

由于篇幅限制,我在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讲了。单就《民法典》《食安法》《消法》这3部法律,惩罚性赔偿有三种范式,2倍赔偿、3倍赔偿和10倍赔偿,单看起来没有问题,放在一起,实践上有太多问题。

首先,针对对象的主观状态范围太狭窄。

前面我们说了,惩罚性赔偿针对的应该是原告故意、恶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一种行为,而在《民法典》《食安法》《消法》的相关规定中,都用了一个词,叫做“明知”。

什么叫明知?民法上认为应当是行为人主观故意,不包括重大过失。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主观故意,就是太忙了没注意到,或者漏了什么手续导致产品不符合规定,你就不属于主观故意,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这一点,从《食安法》148条的但书条款中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关于损害的规定不够详细。

《民法典》1207条明确指出,只有在产生死亡或者健康严重受损的情况时,消费者才能请求惩罚性赔偿。

《食安法》148条和《消法》55条也有损害条件的要求,但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不管有没有造成实质损害,消费者都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

可民法有个基本精神叫做“无损害即无赔偿”,如果消费者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就可以向商家请求赔偿,有人质疑,这是对民法精神的违背。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在食药领域,无损害也可以有赔偿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严格点没坏处。

但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动辄2倍、5倍甚至10倍,一般高于商家填平消费者损失的数额,出于对利益的追求,必然会出现职业打假人这一结局。

中小经营者的经营漏洞,在熟读法律的职业打假人眼里可太好抓了。

职业打假人陈之强

最后再提一点,食安领域,关于消费者实际损害的包含内容,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标准。

所谓的损害,一方面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款,另一方面是生命健康的损害。

对经营者进行的惩罚性赔偿,是两者皆有,还是只包括一个,无论在《食安法》还是相关的司法解释中,都没有界定和解释。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和国外相比,我们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和国内公益诉讼不多,监管部门职能不明确也有关系,所以才会出现消费者发现问题,遇到问题,却难以获得商家惩罚性赔偿的局面。

4个菜收你1500,一只鸡给你放23个鸡屁股的商家才会越来越放肆。

原理很简单,马克思的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豪不畏惧。”

解题之道就在于不断提高错误成本,出头就挨打,长此以往,行业必然会慢慢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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